学生手册

政策、程序和指导方针

欺凌和网络欺凌

欺凌和网络欺凌是禁止的。欺凌被定义为重复使用书面,口头或电子表情或身体行为或动作或针对一个受害者和任意组合:(i)导致身体或情感伤害的受害者或损害受害人的财产;(2)地方合理恐惧的受害者自我伤害或财产损失的;(3)创建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在学校的受害者;(iv)在学校侵犯了受害人的权利;或(v)物质,大大破坏了学校的教育过程或有序操作。对这一政策的目的,欺凌应当包括网络暴力。网络欺凌是使用技术或任何电子通信,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转移的迹象,信号,写作,图像、声音、数据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情报传送线全部或部分,收音机,电磁,照片照片电子或光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网络通讯、即时消息或传真通讯。网络欺凌还应当包括(i)创建一个web页面或博客的创造者假设另一个人的身份或(ii)知道模拟另一个人的发布内容或信息的作者,如果创建或模拟创建的任何条件列举条款(我)(v),包容,欺负的定义。网络欺凌还应当包括分布的电子通信手段不止一个人或在电子媒介发布的材料可能由一个或更多的人访问,如果分布或张贴创建任何条件上面列举的条款(我)(v)。

2015年7月